广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广平县位于河北省南部,辖2镇5乡,169个行政村,总面积320平方公里,人口24.5万。广平西依太行、身卧华北平原,东连胶东半岛,南接商城郑州,北与石家庄相通。雄居晋、冀、鲁、豫四省交汇处。近临京广、京九铁路干线和京深高速公路,309国道、邯大公路横穿东西,县境内乡乡通公路,交织成网,四通八达。邯(郸)济(南)铁路穿城而过。通讯事业蓬勃发展,已形成内连县、乡、村,外通全世界的现代化通讯网络。广平县辖2个镇、5个乡:广平镇、平固店镇、双庙乡、十里铺乡、南韩村乡、南阳堡乡、东张孟乡。历史上广平商贾云集,数度繁荣昌盛。今至改革开放春潮涌来之际,广平人民抢抓机遇,动手早,行动快,敞开县门,大搞开放。工业企业连年快速发展,产品出口创汇逐年增加,连续五年在全市名列前茅,财政收入连续五年上台阶。1990年以来,已有欧洲、南亚、美国、日本、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客商在广平兴办“三资”企业,广平成为河北省对外开放的一颗耀眼明珠。